教学档案

三、鲁东大学教师教育文件汇编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30日 13:53

中共鲁东大学委员会文件

鲁大党发也2019页21号

中共鲁东大学委员会关于

全面推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9年7月10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

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强化特色,重点突破,推进办学信息化、现代化、国际化,用3至5年时间,努力把学校建成教育教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科学研究优势突出、服务社会能力强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强化思政育人。 加强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等思政工作队伍建设。 深入推进“ 三全育人冶 综合改革 , 学校或 1 —2 个学院成为国家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深入实施教师教学创新活动,鼓励思政课教师创新教学模式和方法,鼓励专业课教师挖掘课程德育元素,推动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教育有机融合,打造4门次省级及以上思想政治理论“金课冶。 创新工作机制,传承红色基因,丰富教育资源,构建鲁大特色的思政教育格局。 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

设,建成省内示范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获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 (人事处、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院)、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

2.强化文化育人。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我的中国梦冶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宣传教育,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入教育教学。 加强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打造特

色载体和品牌。 倡导志愿爱心服务,开展文明典型评选,打造精品文化活动,创建文明校园。 (学生工作部、团委、研究生工作部、宣传部、教务处)

3.强化实践育人。 围绕学生知识结构和能力拓展,增加学生实践、实习学分比重,逐步使工农类专业实践学分达到35%左右,社科类专业实践学分达到30%左右,师范类专业实践学分达到25%左右。 强化实习、实训、实践基地的合作与共建力度,积极参与工科大学生实习“百万计划冶,建设2—

4个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合作育人示范基地,申请认定6—8个省级实习实训示范基地,不断强化实习实践育人水平和效果。 (教务处、研究生院、创新创业学院)

三、着力推进学科专业建设

4.推进学科建设。 创新建设机制,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各

学科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在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有10个以上参评学科进入C-或以上位段,2—3个学科进入B类及以上位段。 继续实施ESI学科定向支持计划,确保工程学稳

定在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农业科学3年内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 (学科建设办公室)

5.推进学位点建设。 强化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加快提升项目建设综合水平和博士人才培养质量。 通过学位点评估、动态调整及领域增列,进一步优化学位点结构布局。 做好学位点增列工作,在下一轮学位点审核增

列中新增7个以上一级学科硕士点,建设和申报成功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3个以上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研究生院)

6.推进一流专业建设。 紧扣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积极加强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等新兴专业建设,“四新冶专业达到专业总数的40%以上。 分类分批启动专业认证,一半以上招生专业通过国家二级认证或国际实质等效认证,建成20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建立学科支撑 、需求导向 、高层次人才引领 、协调育人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专业结构。 构建全周期、全过程、全方位质量保障体系,推进专业内涵发展。 (教务处)

7.推进教师教育改革。 全面实施《鲁东大学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建成省级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成为高水平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 加强基础教育集团建设,组建10个服务和引领基础教育的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10个教育硕士联合培养基地,建成10所教育实验学校,遴选建设120个优质教育实践基地,打造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基础教育集团。 聚焦“教师教育学冶学科建设,强化学科教学各领域优质师资引育,加强教师教育学术研究,积极开展与高水平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教育博士工作,获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 (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教师教育学院)

四、大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8.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分类分步推进卓越人才培养。 加强国家级优质线上线下课程、全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建成20门以上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 加强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建设,建成3—5个国家级虚拟仿真教学项目。 深入推进教学改革与研究,每批新增教学改革重点立项5项以上,一般项目15项以上。 深化学分制改革,健全跨学院、跨专业选课授课机制,推进学生个性化培养。全面推进教师本科教学创新活动,健全校院两级教学创新活动机制。 不断提高本科生生源和就业质量,年度本科生录取

平均分位居全省前10名,就业率达到97%以上,其中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50%。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9.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加强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教育,完善导师评价激励机制。 健全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推进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的监督与管理。 强化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构建多维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博硕士论文抽检全部合格,其中优良率达到30%及以上。 优化研究生培养方案,深入实施教育教学改革,五年内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8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篇以上。 不断提高研究生生源和就业质量,年度报考人数达到招生计划的4

倍以上,学术学位硕士生考取博士生比例达到20%以上。(研究生院)

10.提高创新创业教育质量。 深化双创教育改革,新增双创教育专创融合课程40门以上,出版校编教材2部。 每批新增教育部、教育厅双创及产教融合等教改重点立项3项以上,一般项目5项以上。 年均培训双创导师300人次以上,双创导师库校内外导师分别达300人和100人以上。 以赛促训,每年新增国家级大学生双创训练计划120项以上,学生综合类竞赛参与率达到50%以上。 创建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示范基地、山东省众创空间,争创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 招生就业处、团委)

五、加快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11.提升科学研究质量与水平。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需求,五年内立项国家竞争性重大基础研究和重点技术研发项目10项、国家级项目280项、省部级项目500项以上。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分别建成3—4个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文社 科 研 究 基 地。 提 升 科 技 创 新 效 度 , 发 表 SCI、EI、SSCI、CSSCI收录等高水平论文2500篇以上,在Nature、Science、Cell、PNAS等国际重大影响力期刊发表论文10篇以上,获批

省部级及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60项以上,实现国家级科研奖的突破。2020年师均科研经费达到10万元。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服务地方办公室)

12.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 完善学校技术转移体

系,加强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人才队伍建设,在建设好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的同时,创建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充分发挥烟台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云服务平台作用,拓宽成果转化渠道,做好线上线下成果推介转化工作。 加强技术熟化基地、中试平台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到

2023年,实现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占比达到学校年度科研经费的50%以上。 (服务地方办公室)

六、全力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

13.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强化人才第一资源理念,围绕一流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学科评估和专业认证以及新兴交叉学科和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建设,加大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引育力度,打造人才高地,增创人才优势,五年内专任教师达到2000人以上,省级以上人才称号达到150人次以上,实现每个学科都有高水平团队,每个团队都有高层次人才。 全面实施教师发展系列工程,按照学科建设要求规划教师发展,五年内使专任教师博士比例达到65%以上,半年以上海外进

修经历教师比例达到30%以上,具有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到30%以上 。 ( 人事处)

1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统筹全校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岗位支持,按照生源比核定全校岗位总量,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员岗位。 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拓宽职称晋升条件,为各类型优秀人才晋升

职称广开路径,充分发挥职称政策对优秀人才的激励引导作用 。 完善绩效奖励制度 , 树立“ 优劳优酬、多劳多得冶的鲜明导向,大力奖励知识创造、突出贡献和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的

关键绩效。 积极推进社保制度改革,顺利完成全校教职工社保并轨工作。 (人事处)

15.培育新时代师德师风。 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好教师聘用、考核、晋升思想政治素质关、师德关,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冶。 广泛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活动,评选“最美教师冶,教育引导教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四个自信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冶,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冶,坚守教书育人的初心使命,争做“四有冶好老师。 完善师德失范行为惩处机制,实

施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冶管理,严肃处理师德失范行为,每年开展师德考核工作。 (教师工作部)

七、深入推进开放办学

16.推进办学国际化。 加大合作交流力度,重点加强与“一带一路冶国家的教育合作,新增孔子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各1个。 大力推进留学生教育,坚持质量优先原则,不断提高留学生招生和培养质量,打造“留学鲁大冶教育品牌。 大力推进师资队伍国际化和学生培养国际化,五年内使具有出国留学访学半年以上经历的教学科研人员达到50%,外教师

资达到学校专任教师数量的5%。 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

办学,为学生国外升学、出国就业提供必要条件,年度出国留学和高质量就业学生达到500名以上。 大力推进东北亚研究院建设和发展,打造区域研究新高地或高端智库。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人事处、社会科学处)

17.加强校地校企合作。 强化内外协同,汇集校外创新要素 ,建设一批不同主体、不同模式、不同路径、不同方向的创新 共同体 , 主动融入山东省“1+30+N冶 创新体系。 健全高端人才共引共享机制,推动校企联合共建。 支持学院与企业开展

“人才+平台+项目冶合作,打造高层次人才聚集高地和服务地方发展的创新源。(服务地方办公室)

八、组织领导和实施保障

18.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 、党政分工合作 、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

高水平干部队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领导和组织保障。(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纪委机关)

19.加强财源建设。 完善多渠道筹措经费机制,拓宽和争取财拨经费的渠道与数量,2020年实现生均经费4万元。 充分发挥学校人才 、知识 、技术优势 ,以服务求支持 ,以贡献求资金。 稳步扩大中外合作办学规模,做好留学生、函授生、在职

研究生、进修培训等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增加学校收入。 充分调动社会团体和校友会的助学积极性,让基金会成为学校财源建设的重要渠道。 加强学校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提高学校资产收益。 (财经处、服务地方办公室)

20.加大高质量发展绩效成果奖励。 继续实施二级单位年度关键发展绩效考核与奖励制度。 增列为博士点的学科、入选省一流学科的学科、进入国家学科评估C-及以上位段的学科、入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的本科专业、通过国家三级认证的本科专业,以每个学科或专业不少于100万元的标准,对其完成单位予以绩效奖励。 其它重要高质量发展绩效成果,

视成果类型和层次,对其完成单位予以相应数额的绩效奖励。(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院)

中共鲁东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1 日印发

中共鲁东大学委员会文件

鲁大党发也2018页67号

关于印发《鲁东大学

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委),机关各部门:

现将《鲁东大学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鲁东大学委员会2018年12月26 日

鲁东大学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引领我校教师教育改革发展,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擦亮教师教育金字招牌冶工作要求,结合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要求,特制定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新要求,以擦亮我校教师教育金字招牌和引领区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为目标,以深化校内协同校地合作、整合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创新教师教育体制机制为新动能,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为师范生专业成长服务,完善“职前职后一体化冶教师教育体系,着力创建省级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加强教师教育学科专业建设,按照“学生

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冶的专业认证理念,构建卓越教师教育体系,全面提升教师教育质量,培养造就一批师德高尚、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教学、善于综合育人和具有终身学习发展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

二、目标要求

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形成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教师教育体系,创建省级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成为高水平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 强化教育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教育硕士教育中心职责,完善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学位授权体系建设,建设10个教育硕士联合培养基地,探索本硕有机衔接的培养模式,推进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建设,提升教师教育学历学位层次。 强化基础教育研究院的学术引领功能,打通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联合教研通道,通过共建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和特级教师流动站,组建10个能够研究、服务和引领基础教育的高水平创新团队。 遴选建设120个优质教育实践基地,着力提高师范生实践教学质量。 强化基础教育集团的社会服务功能,深化校地融合发展,建成10所教育实验学校。 创建教师教育发展“ 新模式冶 、师德养成教育“新途径冶、卓越教师教育“新课程冶、校内协同校地合作“新格局冶、职前培养职后培训“ 新基地冶,形成特色鲜明的教师教育文化,教师教育研究、服务和引领基础教育的能力显著增强。

三、改革任务和重要举措

(一)全面推进师德养成教育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的殷切希望和要求作为师范生师德教育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将“四有冶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冶、四个“相统一冶和“四个服务冶等要求细化落实到教师教育全过程。

加强师德规范、教育情怀养成教育,注重人文素质教育和科学精神培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教育作为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培训课程的必修内容。

发挥山东优秀传统文化和胶东红色文化资源优势,创建省级师德涵养基地 。 挖掘校史校友资源 ,讲好“ 鲁大故事冶 。

将教书育人楷模、名师名校长请进课堂,采取公益支教、志愿服务等方式,提升师范生职业认同感和社会责任感。

加强师范特色文化建设,着力培养“学为人师、行为世

范冶 的卓越教师。

(二)创新教师教育体制机制

组建新的教师教育学院,完善教师教育学院优化整合全校教师教育资源和协调统筹全校教师教育规划、建设、发展的体制机制。

构建教师教育校内协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师范与非师范的有机统一和高效协同。

着力创建省级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推进培养规模结构、

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资源建设、教学团队、实践基地、职后培训、质量评价、管理机制等全方位全流程协同育人,形成并不

断完善校地融合的协同育人机制。

(三)加强教师教育学科专业建设

提升生源质量,优化培养机制,积极开展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试点工作,完善教师教育本科和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专业体系。

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三级标准,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聚焦“教师教育学冶学科建设,加强教师教育学术研究,着力加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建设和各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研究方向建设,加强教师教育学科研究服务引领基础教育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教师教育人才培养和学术创新水平。

加强“教育领导与管理冶、“学校课程与教学冶等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与高水平师范大学联

合培养教育博士工作,推进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建设。

(四)优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

加大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师资和师范类各专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方向博士引进力度,引进一批基础教育一线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学科带头人和教师教育学科的学术带头人。

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三级标准,配足建强教师教育课

程教师,其中师范类各专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不少于3

— 5—

人,具有半年以上境外研修经历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20%,基础教育一线的兼职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20%。

完善教师培训和实践研修机制,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实施教师专业发展提升计划,提高教师教育师资的专业化水平。

建立符合教师教育工作特点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在绩效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对教师教育师资实行倾斜政策,引导和推动教师教育师资特别是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开展基础教育研究,确保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每五年至少有一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服务经历。

建立教师教育师资共同体,不断完善高校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协同教研冶“双向互聘冶“ 岗位互换冶 等共同发展 机制。

通过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共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和特级教师流动站,组建10个能够研究、服务和引领基础教育的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一支长期稳定、深度参与教师教育的兼职

教师队伍。

(五)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完善“3+4冶小学教师全科培养和幼儿教师综合培养方案,进一步优化与烟台高级师范学校联合培养师范生的合作机制。

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 分类推进 卓 越 教 师 培 养 改 革。

面向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卓越中学教师,重点探索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培养模式。 面向培养素养全面、专长发展的卓越小学教师,重点探索借鉴国际小学全科教师培养经验、继承我国养成教育传统的培养模式。 面向培养幼儿为本、擅长保教的卓越幼儿园教

师,重点探索幼儿园教师保教融合培养模式。

(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构建包括教学观摩、学校体验、案例教学、主题研讨、探究反思等环节的全程实践教学体系,增加基础教育改革热点问题和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教材研究等有关内容,落实师范生见习、实习、研习的专业规范和要求 ,确保实践教学前后衔接、阶梯递进,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推进师范专业教学实验室、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实训教室和师范生自主研训与考核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与考核。

建设教育实践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推进教育实践全过程管理,做到实习前有明确要求、实习中有监督指导、实习后有考核评价。

遴选建设120个优质教育实践基地,建成10所教育实验学校 ,在师范生教育实践、教师专业发展、教育实验与改革、教师教育师资兼职任教等方面建立合作共赢长效机制。 全面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和教育硕士学位论文指导“双导师制冶。

(七 ) 实施“ 互联网+教师教育冶 创新行动

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 ,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师教育的深度融合,提高师范生信息素养和信息化教学能力。

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通过线上线下有机融合 ,形成“ 自主、合作、探究冶 的教学方式。

及时吸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最新成果,精选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师培训优秀案例,建设开发一批交互性、情境化的教师教育课程资源。

启动实施教师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计划,遴选建设5门教师教育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动在线开放

课程广泛应用共享。

(八)深化教师教育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共享优质教师教育资源,积极推进联合培养、学生互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

提高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师范类本科生赴境外学习观摩比例,采取赴境外高校交流学习、赴境外中小学见习实习等多种形式,拓展师范生的国际视野。

加大教师教育师资国内访学和出国进修支持力度,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教育理念经验。

结合“一带一路冶建设和人文交流机制,推动国内外教师

教育双向交流。 积极参与国内外教师教育创新研究和学术交

流,积极承办教师教育国际论坛,扩大中国教育的国际影响。(九)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全面保障、持续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利用“教师教育质量监测平台冶,定期收集反馈师范生就业率、专业对口率、中小学对师范毕业生满意度等重要质量数据。 采取用人单位评价、专家评价、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加强师范生培养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估。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建立完善教师培养质量全程监控与持续改进机制、师范类毕业生持续跟踪反馈机制以及中小学、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多元社会评价机制,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应用于教学,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形成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

四、组织实施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 教师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动力源泉。 全校上下必须牢固树立教师教育优先发展、重点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的理念 ,把振兴教师教育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学校内涵式发展的重大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将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教

师教育学院要切实担负起传承发扬我校教师教育传统优势的主体责任,用好校地合作、校内协同两种机制,创新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办学模式。 各有关学院、机关各部门 、教辅各单位要按照本计划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参照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三级标准,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加强经费保障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和重要举措落到实处。

中共鲁东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6 日印发

鲁东大学 专题会议纪要

也2018页 第 6号

关于做好新教师教育学院组建工作的会议纪要

2018年7月18 日上午,王庆校长主持召开新教师教育学院组建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了2018年第22次和第28次党委常委会会议决定,明确了新教师教育学院的定位、职能和运行体制,并就暑期扎实做好新教师教育学院组建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 纪要如下 :

一、关于新教师教育学院定位

会议明确,新教师教育学院既是学校内设的独立教学科研单位,设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由教育科学学院调入),也是全校教师教育的业务指导机构。 主要负责传承和弘扬我校师范教育的传统优势,贯彻落实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擦亮教师教育金字

招牌冶“引领区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冶任务,协调统筹全校教师教

育规划、建设和发展,加强基础教育研究和学科、团队建设,提升教师教育整体水平和研究、服务、引领基础教育的能力。 新教师教育学院列入学校领导分管单位序列,由钱国旗副校长分管并主持学院工作。 学院教学办公场所设在东区北院2号教学楼。

二、关于新教师教育学院基本职能

会议明确,新教师教育学院具体承担以下九项基本职能:

(一)拟订全校教师教育学科发展规划,纳入全校学科建设发

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校师范类专业发展规划,纳入全校专业建设发展

规划,制订师范类专业发展目标和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校各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的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

设和评价考核;

(四)负责初等教育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五)负责全校基础教育研究和团队建设;

(六)负责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建设、教育学学位点的各学科

课程与教学论方向建设及研究生培养的业务指导;

(七)负责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建设;

(八)负责烟台高级师范学校本科阶段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

(九)对外代表学校开展基础教育领域交流、合作、共建等相关活动。

三、关于新教师教育学院组建工作

会议研究决定:

(一)由钱国旗副校长牵头,全面负责新教师教育学院组建工作,全部工作要在8月23日前全部完成,确保新学期开学各项工

作顺利进行。

(二)由沈东副校长牵头,做好新教师教育学院教学办公场所安排、资产调配购置、经费分配调整等工作。 财经处负责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对教育科学学院、新教师教育学院的各项经费进行分配调整、分摊核算;资产处负责,会同教育科学学院、新教师教育学院进行资产盘点,经三方确认后重新调整分配,同时对新教师教育学院急需的家具和设备等进行购置、调配;需要维修的项目,由后勤处负责组织施工,审计处审计定案。 以上工作要在会后2个周内

完成。

(三)由吴君副校长牵头,做好新教师教育学院机构设置、人员调配和干部配备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新教师教育学院要切实担负起传承发扬我校教师教育传统优势的主体责任。 要遵循教师教育规律,明确学院建设目标任务,精心谋划做好学院建设工作,确保秋季开学时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年末将纳入2018年绩效考核。 要大力加强教师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用好校地合作、校内协同两种机制,与教育科学学院紧密合作,与其他学院协作配合,与地方基础教育良性互动,创新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办学模式,提升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能力。

要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对教师教育的新要求,尽快制定《鲁东

大学教师教育振兴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组建新教师教育学院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学院组建工作 。 要按照“ 人跟事走 ,物跟人走 ,教师跟学生走冶 的原则,做好人财物的调整分配工作,确保科学合理、公正公平。 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与会人员:王庆、沈东、钱国旗、张斌荣、杨振光、管建伟、 孙德新、周吉福、孙承毅、孙盛杰、刘华、刘树华、卢政、郑淑杰。

鲁东大学办公室 2018 年 7 月 20 日印发

鲁东大学教务处文件

鲁大教发[2019]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化校地协同开展教育实习的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政府师范生培养战略,建立校地共同培养机制,增强师范生教育实习的实效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教师〔2007〕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60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做好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鲁教师字〔2016〕1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校地协作开展师范生教育实习,是提高师范生专业能力的重要方式,是改革师范生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教师职前职后一体化培养、支持农村教育发展、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育实习,是指在校师范生按照国家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教师专业标准,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高校的协商安排, 到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完成教育实践课程。教育实习时长原则上不少于4

个月,一般与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学期教学同步安排。

第四条开展师范生教育实习,要按照“四有”教师标准,加强师范生思想政治教育,坚定其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强化职业认同,树立远大教育理想,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鲁东大学和中小学(幼儿园)指导教师、实习学生要严格按照《鲁东大学教育实习手册》的要求开展实习。

第二章基地建设

第五条各地市教育局组织遴选一批在校本教研、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等方面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作为鲁东大学师范生教育实习基地,签订长期共建协议,结合师范生所学专业和培养方向,妥善安排实习岗位。原则上不得跨学段、跨学科安排实习。

第六条教育局要完善市、县、校三级教育实习基地考评机制,对实习学校校风、师资、指导教育实习效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优秀的作为评选“校地协作示范性教育实习基地”、表彰优秀指导教师、分配实习生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区市和学校,取消其实习生培养资格。

第三章 “双导师”队伍建设

第七条教育实习实行“双导师”制度,由鲁东大学教师与中小学(幼 儿园)教师共同指导。原则上每 2 个实习学校配备不少于 1 名鲁东大学指导教师,每1名实习生配备不少于1名实习学校导师。

第八条 鲁东大学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一)选聘条件: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心健康,为人师表;

2.有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知识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热心教育实习指导工作,关心爱护学生,掌握教育实习指导工作规程,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和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指导、分析、解决基础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4.积极更新教育教学理念,主动适应我国基础教育特点和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5.具有职前养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实习生发展与职业规划;

6.往年优秀指导教师优先聘任;

7.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职称或硕士学位。

(二)工作职责

1.认真做好实习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校地协作教育实习计划,落实实习生实习任务、办公地点、生活条件等具体安排,协调解决实习学校或实习生反映的问题,填写《带队教师工作日志》;

2.履行巡回指导职责,加强实习学生职业道德、文明实习和安全实习教育,督促实习生遵守安全规定和实习纪律;

3.认真指导实习生完成教育实习各环节任务,关注实习生的思想、工作开展情况,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和身体健康;

4.教育实习生热爱教育事业,虚心学习教育规律与方法,积累教育成功经验,学会理论与实践有效结合, 解决教育教学中具体问题;

5.与实习基地指导教师积极沟通,集思广益,为师范生的培养提供借鉴 和参考;

6.指导并检查实习生填写《鲁东大学教育实习手册》,撰写实习学生教育实习评语,客观评定实习生教育实践成绩;

7.征求实习学校对鲁东大学教育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撰写实习总结。

(三)聘任管理

1、指导教师由个人申报、学院择优推荐,学校审核确定聘任人选。

2、组织指导教师岗前培训。通过集体学习、研讨等形式,明确指导教师职责,提升教育实习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指导能力。

3、实施指导教师考核。根据实习生满意度调查、实习学校调查、《实习指导教师手册》等,对导师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优秀进行奖励并优先聘任,考核不合格3年内不予聘任。

4、学校为指导教师报销差旅费、发放差旅补助,按承担实习任务情况进行相应补助。

第九条 中小学(幼儿园)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一)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风范,热爱教师职业,乐于奉献,有培养高素质师范生的使命感;

2.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

3.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成绩突出;

4.适应教师教育新课程改革与发展,积极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有一定的研究意识;

5.了解高校师范教育改革发展的动态和师范生教育实践方面的要求;

6.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工作职责

1.实习基地指导教师与高校指导教师密切配合,认真指导实习生从事

教学实践活动,悉心传授教育教学经验和班级管理的方法和艺术,为实习生的专业成长提供帮助;

2.结合实习生实际,量身制定实习生的指导计划和具体安排,为实习生参与教学、班级管理等工作创造条件;

3.引领实习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在师德师风、工作态度、教学业务、班级管理等方面做出榜样;

4.对实习学生真诚关心、耐心指导,及时掌握实习生实习情况,对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教与学的问题、心理成长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或反映;

5.按《鲁东大学教育实习手册》规定做好学生实习情况评价与鉴定。

(三)聘任管理

1.各区和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辖区中小学学校(幼儿园)推荐实习指导教师人选,报地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确定聘任。

2.地市教育局将中小学(幼儿园)实习指导教师名单交鲁东大学,鲁东大学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指导教师信息库和业务档案,由教务处和各相关学院负责指导教师管理服务工作。

3.建立和完善指导教师激励机制。对指导教师可根据其工作情况合理计算教学工作量,并在教师考核、岗位评聘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责任心强、辅导效果好、学生评价高的指导教师,市教育局和鲁东大学定期予以表彰。市级名师、名班主任(含人选)可将担任实习生指导教师作为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依据,计入年度考核得分。

第四章实习工作实施

第十条鲁东大学履行实践育人主体责任,做好实习生岗前动员培训工作。按照师范生培养方案,合理安排教育教学,统筹处理实习生校内学习

与教育实习的关系。提前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教学技能培训,使实习生牢固树立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了解教情、学情,具备基本的从教能力

第十一条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域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资编制余缺、师资结构等情况,于每年6月、12月编制下学期实习生需求计划,上报地市教育局。地市教育局根据所辖各区、县(市)实习生岗位需求情况,与鲁东大学商定实习人数,统筹分配实习生名额。

第十二条鲁东大学确保师范生按时到岗。实习岗位一经确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做出调整的,须经市教育局和鲁东大学批准、备案。

第十三条实习学校要按照新入职教师的培养标准,科学制定实习生培养计划,积极组织实习生向一线优秀教师学习,利用信息技术平台学习网络课程资源,开展互相观摩、教学研讨、听课评课、教学竞赛等活动,全方位、全过程提高实习生教学素质。要合理安排实习生教学工作量,确保每名实习生实习期间上课不少于 32 节,并安排实习生担任见习班主任。

第十四条实习生应按照《鲁东大学教育实习手册》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实习学校安排的学科教学、班级管理等任务,积极参加学校教科研活动。

第十五条鲁东大学应加强实习生跟踪管理,配齐配强指导教师,做到网格化全覆盖,加强与实习学校的联系沟通,解决实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十六条实习学校应将实习生纳入学校正式教师管理体系,在日常管理上对实习生与在职教师一视同仁。

第十七条实习生应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自觉遵守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实习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八条严格实习生考勤制度。原则上实习期间不允许请假离岗。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向实习学校、鲁东大学指导教师或教务处请假:2 个工作日以内的,须由实习学校和鲁东大学指导教师共 同批准;超过 2 个工作日的,须由实习学校和鲁东大学教务处共同批准; 未经请假离岗或请假逾期未归的,考核成绩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第十九条实习结束前,实习学校组织对实习生进行综合表现考核,经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和鲁东大学审核,出具实习生考核意见。

第二十条鲁东大学将结合实习生综合表现考核意见,对实习生进行教育实习学业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分管理、评先树优、毕业评价的依据。

第五章实习条件与安全保障

第二十一条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严格落实实习生生活补贴发放政策,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实习生生活补贴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列入省级财政困难县对口选派计划的,由省财政专项拨付、相关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代发。

第二十二条实习学校要妥善安排实习生的食宿,住房要安全、卫生,门窗门锁结实完整,配备窗帘,水电设备、取暖设备齐全(不得采用室内煤球炉子和高功率电器取暖),饮水质量、用电安全有保障,房间内或附近有 卫生间。不得安排学生入住仓库、工棚、器材室、危旧房屋等。不得安排实习生、尤其是女生单独住宿。

第二十三条鲁东大学和实习学校应加强对实习生的安全教育,与实习生签订安全保证书。实习生应作出安全承诺,明确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鲁东大学实施实习生体检制度,对医疗机构认定身心不适合参加实践教学的,暂缓其参加实习。

第二十五条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实习学校要认真做好实

习生的生活和安全保障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原则上不安排实习生到偏远学校,同一学校至少安排2名实习生。

第二十六条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统一为实习生办理全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鲁东大学与协作地市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鲁东大学教务处 2019 年 1 月 10 日印发

鲁东大学教务处文件

鲁大教发[2019]2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实习基地遴选的办法

(试 行)

为进一步提升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培养质量,遴选各地优秀中小学与我校建立权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协同培养平台,切实保证我校师范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我校教育实习基地遴选办法。

一、遴选条件及要求

(一)实习基地条件要求

第一条基地应为全日制的中小学,具备较高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能够安排鲁东大学的教育见习、实习、班主任实习、教育调查等各类实践活动,并协同鲁东大学有效完成。

第二条基地应高度重视实习工作,明确一名分管校长,专门负责实习工作安排,建立科学规范的实习工作制度,有意愿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第三条基地可一次接纳实习生10人以上,能为实习生提供安全的食宿保障(烟台市区学校可不作要求),提供不少于 32 节的独立授课课时和担任见习班主任机会。

第四条学校需拥有一定规模的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

水平和丰富的教学指导和管理经验(指导教师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二)示范性基地条件要求

第一条示范性基地拥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各级各类名师组成的教师队伍、精良的教育设施、科学规范的管理、办学特色鲜明、教育教学质量优良,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较高。

第二条示范性基地定期开展教科研活动,能够与鲁东大学共同开展教科研课题研究、教改实验等。

第三条示范性基地有条件定期向鲁东大学的教师和学生开放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研讨课等。

第四条示范性基地每年能够安排5-10名鲁东大学教师到学校承担相应课程教学任务或挂职锻炼。

第五条示范性基地有能力和意愿派出名师担任鲁东大学教师教育类课程的兼职教师。

第六条示范性基地应具备教育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每次能接纳实习生 20 人以上。

二、遴选办法

鲁东大学和当地教育局将组成联合专家组对实习基地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协议框架内确定实习基地名单并进行实习工作安排。

鲁东大学教务处 2019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