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威海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8人。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设置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符合本简章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条件要求。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威海职业学院2023年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9日9:00-12月10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威海职业学院网站通过2023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人员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以及上传相应佐证材料,上传的照片及材料应保证清晰可辨。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12月1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资料。
初审时间:2023年12月9日11:00-12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服务平台,关注系统审核结果,如需补充材料,请在初审时间内补充提交。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9日11:00-12月1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采取面试前置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一)面试
1.现场资格审核
面试人选面试前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如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核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核结果为准。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测试、面谈+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储备、技能水平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见《岗位计划表》。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任职能力。在8分钟内对给定的三道题目进行思考和作答。
试讲:即模拟讲课,应聘人员自行选取与专业、报考岗位相关的一份教学内容,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教案要求:应聘人员需打印七份教案,于面试资格审核合格时提交。请将教案装入一个新牛皮纸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不可填写任何信息。教案内容中严禁透露个人信息,如有透漏则按作弊处理。无须准备PPT课件。
面谈:以问答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8分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任职能力。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本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水平。
3.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面谈)+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成绩按试讲(面谈)50%、技能测试50%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总成绩。根据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末位面试人员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笔试人选。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具体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面试情况确定,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形式,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法律法规、职业教育理论。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具体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比60%、笔试成绩占比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威海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在威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个工作日。
六、待遇
根据《威海职业学院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确定薪酬等级,享受在职人员同等福利待遇。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职业学院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其他未尽事宜,由威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1)57002695701098
监督电话:(0631)5710589
威海职业学院
2023年12月4日
附件1:威海职业学院2023年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专业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