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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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东大学关于2024-2026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4日 15:23

各学院、研究院,机关各部门,教辅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教育经费专项资金实施项目库管理的通知》(鲁教财函〔2017〕51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省级预算改革优化整合教育资金的实施意见》(鲁财教〔2019〕20号)《鲁东大学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鲁大校发〔2021〕1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4—2026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建设工作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遴选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项目库建设围绕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改革完善省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竞争性支出项目,以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水平学科建设、应用型专业建设、人才创新发展项目、人才团队建设项目、教育教学基础应用为投入重点,提高资金配置效益。

(二)资源共享原则。项目申报既要考虑学校现有相关资源条件,又要考虑可共享资源条件,改变平台建设相对分散、小而全的状况,建设功能相对完善、空间布局相对集中,可支持多个相近学科和专业的实验平台,形成开放共享的机制,避免重复建设。支持学院联合申报实验室建设专项,提高资金共享和资金配置效益。

(三)绩效管理原则。申报单位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必要性论证,项目绩效目标要明确、合理、具有可考核性。项目安排要与预期经济和社会绩效目标相结合,与预算执行进度、监督检查结果、实施效果相挂钩,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相衔接。

(四)滚动管理原则。项目库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列预算项目,与财政中期规划相衔接,新一轮项目规划在上一轮项目规划基础上滚动调整形成。按照“急需优先,近详远略”的编制原则,本年度重点做好2024年度项目库建设细化工作,同时兼顾2025年和2026年项目库储备工作。

(五)零基预算管理原则。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的入库项目实行零基预算,申报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细化分年度建设规划。当年完成的项目当年要形成支出,年终项目结余经费收回学校。

二、申报范围和类别

本次项目库申报范围是拟申请省财政专项资金学校专项资金的项目,用自有资金(业务费、实践教学经费、科研经费等)购置货物和服务的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按照建设内容项目库分为学科建设类项目库、专业建设类项目库等6类。

1.学科建设类项目库。包括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等项目,各学院可依据本学科上报的《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任务书》,申报拟建设项目。由发展规划处牵头组织申报。

2.专业建设类项目库。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公共教学平台建设等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牵头组织申报。

3.信息化建设类项目库以学校整体性信息化平台、多媒体和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为主,由教育信息技术部申报。

4.图书信息类项目库包括纸质图书、数字图书信息资源等项目,由图书馆牵头组织申报。

5.后勤综合支撑类项目库包括校园水、电、暖、气、绿化、公共楼宇维护维修及物业服务项目,由后勤处牵头组织申报;道路、绿化、公共楼宇大修和新建及附属配套项目,由基建处牵头组织申报;校园安全项目,由保卫处牵头组织申报。

6.其他项目库指未包含在上述项目内的资产购置,以及其他各类项目,由资产处牵头组织申报。

三、项目库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项目库建设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在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牵头单位、职能部门、预算申报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一)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项目库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项目库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项目申报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绩效性、筹资合规性论证工作,并根据要求编制相关申报材料报送项目牵头单位。

(三)项目库牵头单位负责受理归口管理范围内各单位提出的项目申请,参照《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附件6)制定项目评分规则,聘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组织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评级工作。

(四)基建处、后勤处按照分工,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工程项目施工内容,对经费预算进行测算审核。

(五)资产处负责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审核。

四、项目库建设时间安排与工作要求

(一)项目库建设启动阶段(6月初)。

6月初,财经处组织牵头单位召开2024—2026年度项目库建设专题研讨会议,研究确定项目库建设方向、职责分工、时间安排等具体事项。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正式启动本次项目库建设工作。

(二)项目库申报阶段(7月3日—8月15日)。各单位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做好项目调研论证工作,根据要求在财经处网站通过“鲁东大学项目库”模块(https://lddxxmk.ldu.edu.cn/admin/index/login)填报相关材料,于8 月 15日前报送项目库牵头单位审核。

(三)项目评审阶段(8月16日—9月20日)。

1.牵头单位评审。8月16—8月28日,项目库牵头单位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拟定项目遴选的原则和办法,组织项目评审。总分设置为100 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 分为优、80(含)-90 分为良、60(含)-80 分为中、60 分以下为差。

评级为“优”和“良”的项目信息,系统自动报送至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项目牵头单位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优”和“良”的项目纳入储备范围。

(四)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阶段。9月20日前,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入库项目,公布项目申报评审结果。

五、高度重视,确保项目库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先谋事后排钱”“资金跟着项目走”的理念,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领域、学校发展规划和项目库建设指南,提前研究谋划、做好做实项目库申报和常态化项目储备。学校将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原则,今后凡申请预算安排必须从项目库中挑选预算项目,未入库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预算。

(二)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和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所有申报入库项目必须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的实施期限、合理的预算需求和明确的绩效目标。要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新增项目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凡是事前评估认定需求不急迫、项目不成熟的,不纳入2024年预算安排。

(三)科学申报项目库。项目库建设包含新建、续建和改造提升项目,经费预算要充分考虑学校财力和项目评审的可行性,对经费需求较大的项目可分年度实施,明确未来三年分年度资金安排以及分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需要申报三年建设规划的,要分出项目建设年限,当年完成的项目当年要形成支出,跨年度完成的项目建设期内必须完成支出。

六、注意事项

(一)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工程量和工程费用测算,需要基建处、后勤处提供技术支持的,请及早与相关单位联系,以便安排测量时间;

(二)各申报单位要严格审核,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和申报项目库类别,严禁重复申报。对同一建设内容多头申报的,取消项目评审资格。

财经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