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专家为培养高质量博士人才建言献策
7月12日,“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会议在我校教育科学学院博士项目报告厅召开。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主任、校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毕宪顺教授主持会议。校长、博士生导师李清山教授到会致辞并为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委员颁发了聘书。司法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犯罪与矫正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吴宗宪教授,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心理与特殊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孟万金教授,中国监狱学会监狱法学专业委员会、教育改造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副院长章恩友教授等有关委员、专家,我校研究生处、教育科学学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李清山代表学校向各位委员、专家莅临指导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工作表示欢迎和衷心感谢。他简要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和优势特色,指出2012年获批“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成为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以来,学校已经招收两届博士生。学校围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这一目标,对项目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制定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并在政策制定、经费投入、师资遴选、实训实习等方面不断加强博士项目的建设。李清山希望与会委员、专家发挥专业领域和人才培养优势,对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各个方面多提宝贵意见,使学校在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
期间,与会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委员、专家听取了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委员、博士生导师、教育科学学院院长苏春景教授就“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了审议,并从专业方向的凝练、课程设置及内容、实践研究基地的建设与利用、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指导思想等方面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毕宪顺指出,各位委员、专家从不同的视角对“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实施情况、培养方案及其它有关问题,提出了十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很受启发,学校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培养方案,厘清概念的内涵外延,做好博士人才培养定位和实践导向,明确博士项目研究方向,培养博士生的创新观点。
为了更好地促进“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顺利实施,使其在国内产生较大影响力,毕宪顺指出,一是要全面把握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要义。必须牢牢抓住两个关键词:一个是“特殊”,一个是“项目”。 特殊就特殊在项目的研究对象、人才培养目标和不可替代性。另外博士培养实行的是项目培养模式,涉及的学科是跨门类的,对项目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将上述要义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原则,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保障人才培养的高层次、高质量、高水平,满足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的要求。二是积极推进协同创新,注重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实施,本身就是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和管理学等多个学科的交叉融合。要进一步加强法学研究支撑,引进相关学科高层次人才,积极申报博士后流动站,促进多学科的协同创新。三是对博士生培养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以应用型为导向,侧重培养博士生的理论研究创新能力,优质高效地开展学术研究和社会调研等工作,培养成能独立从事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践指导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四是要扎实推进实施方案修订所提出的各项工作。要压缩学时,经常性的开展专题调研,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自主性。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可以为博士生理论研究提供案例的基地。逐步建立起“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研究中心,并以此为基础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并联合国家有关攻关课题。五是着力加强与外界的联系,丰富办学资源。在进一步密切与司法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的合作交流,为人才培养项目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与理论引领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司法部门、科研机构的沟通合作,为人才培养项目提供充足的实践资源。
会议的召开,对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宣传部、研究生处、教育科学学院,图文:姚玉勃,审核:苏春景)